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是指将成长性评价和一次性评价相结合,融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和高考三方面评价要素为一体的多元化招生考试评价体系。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试点旨在建立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和统一选拔考试三位一体的多元化招生考试评价体系,从而有利于选拔适合高校培养目标的学生,有利于引导中学实施素质教育。
实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是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一项重要举措。该制度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以传统高考决定考生命运的做法,是素质教育的一次有益尝试。
三位一体”招生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所以考生必须在普通类提前录取院校志愿中填报,且必须在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志愿,否则无效。当然,考生在填报志愿的时候,可以自主选择填报“三位一体”或者放弃填报,放弃填报的,也不会对填报我校普通类、艺术类、师范类有影响,或不对其他院校有任何影响,因此对考生来说选择权更大了。
三位一体招生录取方式:
录取依据是由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和高考成绩的按一定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具体比例要求由试点高校根据学校培养目标和学科专业设置情况确定,但高考成绩原则上不低于50%。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学生也需参加相应批次的高考志愿填报,并在高考相应批次提前阶段录取。省教育考试院按试点高校试点专业的录取批次,将符合所报考高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条件的入围学生进行投档,由高校决定是否录取。
由省统一在7月份高考录取时进行。已录取的学生,其他院校不再录取;如未被“三位一体”录取,则不影响其他院校的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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