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
江西 青山湖区
综合公办211双一流保研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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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校园风光
南昌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与江西省部省合建高校、江西省一流大学整体建设高校。学校地处“英雄城”南昌市,拥有前湖、青山湖、东湖3个校区,其中前湖主校区占地面积426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149万余平方米,总体占地面积5460余亩,校舍建筑总体面积202万余平方米。学校前身江西医学院、江西大学和江西工业大学分别溯源于1921年创建的江西公立医学专门 ... [详情]
保研星级
博士点
27
硕士点
50
地址校区:
附近3km内分布着 57 个餐饮场所 、12 个酒店 、72 个购物中心 、13 个健身场馆 、18 所医疗机构 、5 个旅游景点 、13 个公交站 。
距离学校最近的 南昌大学前湖校区北门638m ,距离最近的 南昌西站5.1km
57个餐饮场所
12个酒店
72个购物中心
13个健身场馆
18所医疗机构
5个旅游景点
13个公交站
院系设置
学院
专业
  • 1
前往
校园配置
更多
4人/间10个食堂上床下桌有独立卫浴有阳台有校园网有空调有游泳馆有热水供应有健身房
食堂
南昌大学前湖校区共有十个食堂,修贤区(1至18栋)有一食堂、二食堂(一食堂二楼)、风味美食城(一食堂三楼装修中)、三食堂、四食堂(三食堂二楼)、六食堂、七食堂(六食堂二楼)、民族食堂(连着一食堂)以及天健区的九食堂及十食堂(九食堂二楼)。
宿舍
前湖校区学生宿舍由后勤部门和学院统一安排,共划分北院(修贤区和天健区)和南院(医学部)。前湖校区的宿舍都为四人间,其中只有南院医学部设有独卫。除医学部外,其他学院的宿舍都分布在北院。几乎每栋宿舍楼附近都配备了食堂快递站以及运动场,方便学生生活。 ...
奖学金设置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8 10:25:00
奖学金设置
南昌大学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2022 年修订)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持续推进学生 “ 四自” 教育,奖励先进,营造争创一流的学习氛围,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道德品质。

(二)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学年中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学习成绩)排在本班级前50%,综合素质排名在班级前 30%;学年内记入成绩单的课程无首考不及格现象;三年级以上的本科生,外语成绩须符合学校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

( 四)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学年体质健康测试合格,身心素质良好;有较高的审美情趣和劳动素养,劳动课时达到学院要求标准。

第三条 奖学金具体评选条件及评定的有关标准

(一)奖学金的等级及金额

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 以下简称 “奖学金” )由学校设立,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为评定依据,以班级排名/班级人数为学生班级排名比例的计算方法。

奖学金分为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个等级,奖励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4000 元、2000 元、1000 元。

(二)具体评选条件

1.特等奖学金:综合素质测评总分排在本班级的前 5%,同时平均学分绩点须排在本班级前20%。

2.一等奖学金:综合素质测评总分排在本班级前15%。

3.二等奖学金:综合素质测评总分排在本班级前30%。

(三)其他

1.奖学金计划总金额=人均奖学金额定金额 × 实际参评学生人数。其中,人均奖学金额定金额为每人每学年 550 元。

2.各学院在学校核定的计划金额之内统筹评定,不得突破。

第四条 奖学金的评定时间和评定程序

(一)评定时间

奖学金评定采取本学年评上学年的办法,评定时间为每年 9 月。

(二)评定程序

1.班级评审小组按照本办法所规定的标准和条件进行奖学金初评,并将初评结果在班级公示3天,无异议后,由辅导员核准签字后报送学院。

2.学院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并将获奖名单公示 3 天,师生如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院反映,学院须在3天内处理,并向师生反馈结果。

3.学院公示无异议,且经学院党政(学)联席会讨论通过后, 获奖名单由学院分管领导核准签字加盖学院公章,连同电子数据一并报送学生工作处。

4.学生工作处汇总各学院上报的获奖学生名单,在全校公示3个工作日。师生如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生工作处反映,学生工作处将在3个工作日内处理,并向学生反馈结果。

5.各学院组织填写《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登记表》,加盖学校公章后存入学生个人档案。

第五条 奖学金发放

(一)奖学金以学年为单位一次性发放。

(二)学校按照奖学金评定的等次、金额,将奖学金发到学生本人银行卡中,学院不能以任何形式将奖学金挪作他用。奖学金实际初评金额超出计划总金额的学院,应将获奖学生按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综合素质测评相同的按学分绩点排名,不允许将奖学金平均发放。

第六条 奖学金评定工作以学院为单位进行,在学院党政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落实。

第七条 学院可根据本办法,在满足 “第二条 基本条件” 的前提下,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出本单位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细则,在一定范围内征求学生意见,经学院党政(学)联席会 通过后报学生工作处审核备案。

第八条 凡获得奖学金的学生,由学校统一颁发荣誉证书。

第九条 凡隐瞒错误或以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骗取奖学金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荣誉称号,追回已发放奖学金,按校纪校规进行处理,并取消下一年评奖评优资格。

第十条 本办法中的 “ 以上” “前”均含本级。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2022 级学生开始施行, 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困难生资助办法

院校信息

1921

建校时间

5460

占地面积(亩)

江西省

主管部门

人气值:23028885
官方电话:0791-88305092
电子邮箱:lj8112@ncu.edu.cn

院校排名

73

软科综合

48

校友会综合

537

US世界

男女比例

55.66%44.34%
男生
女生

毕业去向落实率

80.08%

去向落实率

35.22%

国内升学率

1.82%

出国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