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体育单招《管理办法》有这些变化
来源:体教联盟
浏览量:20 2026-03-02 15:56:11

  近日,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发布了《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相较于2025体育单招《管理办法》,2026年体育单招《管理办法》存在以下变化。

  比如招生院校数量增至185所、考生注册与报名时间调整、冬季项目考试开始时间较去年提前、文化考试时间较去年提前、院校分项目招生计划公布有了明确规定等,详见下方。

  一、2026年招生院校达到185所

  2026年共有185所院校开展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其中,运动训练专业有172所院校开展运动训练专业招生,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有62所招生院校。

  1.运动训练专业172所招生院校名单

  2.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62所招生院校名单

  3.2026年体育单招185所招生院校名单

  4.2026年体育单招各专业新增院校名单

  (详见链接:https://gaokao.chsi.com.cn/gkxx/tylzs/202511/20251125/2293443966.html)


  运动训练专业新增的17所招生院校中,沧州师范学院和扬州大学此前已是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院校。

  而扬州大学在2026年体育单招,将不再开展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仅开展运动训练专业招生。

  此外,新增院校中还包括5所“双一流”大学,分别是北京交通大学、天津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武汉大学和贵州大学。

  运动训练专业新增的17所招生院校中,沧州师范学院和扬州大学此前已是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院校。

  二、2026体育单招运动项目

  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专业、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项目与2025年保持一致。具体如下:

  (详见链接:https://gaokao.chsi.com.cn/gkxx/tylzs/202511/20251125/2293443966.html)

  三、报考条件

  2026年体育单招《管理办法》报名条件与2025年保持一致;

  1.符合2026年高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2.具备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项目的二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

  3.不在兴奋剂违规禁赛期内。

  四、考生注册与报名时间调整

  2026年体育单招考生注册和报名时间均有调整,具体如下:

  冬季项目:

  注册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12:00至12月31日18:00

  报名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12:00至12月31日18:00

  夏季项目(含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项目,下同):

  注册时间为:2026年2月1日12:00至3月10日18:00

  报名时间为:2026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8:00

  五、等级证书审批日期

  2026年体育单招报名考生的等级证书审批日期为:

  冬季项目为:2016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夏季项目为:201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10日。

  六、确定报考志愿

  考生根据招生院校公布的招生简章合理选择不超过2所招生院校进行报名,并确定好志愿顺序。

  七、文化考试时间

  2026年体育单招文化考试日期调整至2026年3月28日至29日进行。


体育单招时间

  八、体育专项考试时间

  2026年体育单招冬季项目考试开始时间相较于2025年提前,具体时间如下:

  冬季项目考试时间为:2026年1月5日至5月12日。

  夏季项目考试时间为:2026年3月20日至5月12日。

  九、录取成绩控制线与分项目计划公布

  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在不低于180分的基础上,由各招生院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本校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

  体育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在不低于40分的基础上,由各招生院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本校专业成绩录取控制线。

  对具备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的考生,招生院校可在院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称号的考生,招生院校可在院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此外,2026年院校招生简章要包括分项目招生计划。往年各院校分项目招生计划须在夏季项目考试前公布。

  十、确定与下载拟录取名单时间

  2026年招生院校确定拟录取名单的时间为5月30日前。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下载拟录取名单的时间为6月5日前。均与2025年保持一致。

  十一、考生录取注意事项

  考生若已报名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十二、信息公开

  招生院校应及时向社会公开录取原则和录取结果,未按要求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有关信息至少公示5个工作日。

  招生院校应公布考生咨询和申诉渠道,及时受理考生来电、来信和来访,切实维护考生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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